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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全国乒乓球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代表资格注册的通知
http://www.sports.cn/ 2004-12-12 14:39:00
      
体乒羽字(2004)344号
关于2005年全国乒乓球运动员、
 
教练员和裁判员代表资格注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训竞处,郑州、武汉、成都、青岛、厦门、保定、汕头、濮阳、淄博、绵阳市体育局训练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全国大学生乒乓球协会,上海体院、正定中国乒乓球协会国际培训中心:
 
    2005年度的注册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按时有序进行,现将有关注册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专业、业余乒乓球运动员注册均需按照体竞字【2004】174号文件执行。
 
    二、注册时间:
 
    (一)运动员和教练员从2004年12月1日起,至2005年1月31日截止。
    (二)裁判员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5年3月1日截止。
 
    三、注册要求:
 
    (一)、首次注册的专业、业余运动员,需填写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并出示当地县级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年满16岁的运动员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二)、首次注册的专业运动员还需填写“专业运动员注册登记表”,运动员的基本情况必须按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全部填写,填写不完全的必须重新填写,否则,无法进入“中国乒乓球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不予接受,责任自负。
    (三)、凡交流的运动员,必须填写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运动员交流协议书》。
    (四)、请各注册单位分别将专业、业余注册运动员名
单以正式文件形式(参照2004年国家体育总局网上注册的EXCEL表格,附软盘一份)在2005年1月31日之前上报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乓球部。(凡手写名单一律不予受理。)各注册单位也可将注册名单用电子文件(EXCEL表格)发至乒乓球部电子信箱ppqb@sina.com。
    (五)、各注册单位需填写教练员注册汇总表。
    (六)、各注册单位需填写裁判员注册汇总表。
 
    三、注册费用: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每人需交注册费20元。注册费在申请注册时缴付。凡外省市注册费一律电汇至中信银行。
    收款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帐号:7112210189800000460
    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崇文支行
 
    四、其他
    (一)、、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全国运动员交流协议书》可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下载。
    (二)、《专业运动员注册登记表》、《专业乒乓球运动员注册名单》、《业余乒乓球运动员注册名单》、《教练员注册汇总表》、《裁判员注册汇总表》可从中国乒乓球协会网网址http://tabletennis.sport.org.cn下载。
附件下载:
 
 
 
 
乒乓球部联系电话:010-87183490 010-87183489
                传真:010—6711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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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