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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全国乒乓球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代表资格注册的通知
http://www.sports.cn/ 2006-12-11 15:11:00 中国乒乓球协会
      
体乒羽字(2006)391号
关于2007年全国乒乓球运动员、
教练员和裁判员代表资格注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训竞处,郑州、武汉、成都、青岛、厦门、保定、汕头、濮阳、淄博、绵阳、台州市体育局训练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全国大学生乒乓球协会,上海体院、正定中国乒乓球协会国际培训中心:
 
  2007年度的注册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2006〕113号文件的精神,为保证此项工作按时有序进行,现将有关注册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注册时间:
 
(一)专业、业余运动员和教练员书面注册时间:从2006年12月1日起,至2007年1月31日截止。
 
(二)专业运动员网上注册时间:按体竞字〔2006〕113号文件执行。此文件可从国家体育总局网www.sport.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
 
(三)裁判员注册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3月1日截止。
 
三、注册要求:
 
(一)从2007年开始,无论是继续注册还是首次注册的专业运动员均要签订中国乒协新制定的乒乓球运动员标准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中国乒协、运动队、运动员本人各一份。(标准合同见附件)
 
(二)首次注册的专业、业余运动员,需填写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并出示当地县级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年满16岁的运动员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三)首次注册的专业运动员还需填写中国乒协新制订的“专业运动员注册登记表”,运动员的基本情况必须按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全部填写。否则,无法进入“中国乒乓球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不予接受,责任自负。
 
(四)凡代表境外协会参加国际比赛的原中国乒乓球专业运动员将立即丧失注册资格。
 
(五)凡交流的运动员,必须填写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运动员交流协议书》。
 
(六)请各注册单位分别将专业、业余注册运动员名单以EXCEL表格形式(其中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注册单位五项,并附软盘一份)在2007年1月31日之前上报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乓球一、二部。(凡手写名单一律不予受理。)各注册单位也可将注册名单用电子文件(EXCEL表格)发至乒乓球部电子信箱ppqb@sina.com
专业运动员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乒乓球一部。
业余运动员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乒乓球二部。
 
(七)各注册单位需填写教练员注册汇总表,将名单上报乒乓球二部。
 
(八)各注册单位需填写裁判员注册汇总表,将名单上报乒乓球一部。
 
三、注册费用: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每人需交注册费20元。注册费在申请注册时缴付。凡外省市注册费一律电汇至中信银行。(请勿邮寄)
 
收款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帐号:7112210189800000460
 
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崇文支行
 
四、其他
 
(一)、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全国运动员交流协议书》可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下载。
 
(二)、《专业乒乓球运动员注册名单》、《业余乒乓球运动员注册名单》、《教练员注册汇总表》、《裁判员注册汇总表》可从中国乒乓球协会网网址http://tabletennis.sport.org.cn的《协会公告》中2004/12/12/《关于乒乓球运动员、裁判员资格注册的通知》附件中下载。《运动员标准合同》、中国乒协新制定的《专业运动员注册登记表》从《协会公告》2006/12/7中下载。
 
乒乓球一部联系电话:010-87183489 010-87183490 联系人:袁华 传真:010—67110248
 
乒乓球二部联系电话:010-87183491 010-87183492 联系人:孙葆刚 传真:010—87183491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4号 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乓球部 邮编:100061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